清洁溪的悖论语言的概念

一个知名的新评论家,清洁布鲁克斯倡导悖论的中心地位作为理解和解释诗歌的方式,在他最着名的作品中,悖论的语言锻炼的瓮(1947)和现代诗歌和传统(1939)。布鲁克斯通过强调“诗的内部生活”并编纂密切阅读原则来帮助制定形式批评。在悖论的语言布鲁克斯通过论证悖论是“诗歌中恰当且不可避免的语言”,确立了悖论的关键作用。"这是因为指称语言不能代表诗人的特定信息,诗人必须"在他前进的过程中创造他的语言",因为词语是可变的,当词语被放置到相对的位置时,意义也会发生变化。

在文学中,悖论是一种文学装置,包括用于引人注目的博览会或意外洞察的不协调思想的异常并置。它起作用作为文学成分的方法 - 以及分析 - 这涉及检查显然矛盾的陈述和绘制结论要么调和它们或解释他们的存在。清洁布鲁克斯,一个新的关键运动的活跃成员,概述了通过悖论阅读诗作为一种批判性解释方法。

诗歌中的悖论是指诗歌表面的张力会导致明显的矛盾和虚伪。他的重要论文《悖论的语言》(The Language of Paradox)通过论证悖论是“适合诗歌且不可避免的语言”,阐述了布鲁克斯对悖论中心的论证。其依据是指涉语言过于模糊,无法表达诗人所表达的具体信息;他必须“边走边编语言。”布鲁克斯认为,这是因为词语是可变的,当词语被放置在与其他词语相关的位置时,含义也会发生变化。

在this essay (“The Language of Paradox,”), Cleanth Brooks emphasizes how the language of poetry is different from that of the sciences, claiming that he is interested in our seeing that the paradoxes spring from the very nature of the poet’s language: “it is a language in which the connotations play as great a part as the denotations. And I do not mean that the connotations are important as supplying some sort of frill or trimming, something external to the real matter in hand. I mean that the poet does not use a notation at all–as a scientist may properly be said to do so. The poet, within limits, has to make up his language as he goes.”

在这段经文中,Brooks强调诗意语言与科学语言固有不同,因为诗人在他去并定义自己的规则时构建了他的语言。然后,诗人,有控制语言,并且必须在整形文学意味着中发挥积极作用。然后,诗人不限于单词的表示,而是陶醉在可能的单词中的可能内涵。各个诗人都有很大的力量,然后,在知识制造过程中,读者与含义的产生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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悖论

在诗歌的写作中,悖论用作一种方法,通过该方法可以绘制不太可能的比较,并且可以从诗歌中提取直接和神秘的诗歌。

布鲁克斯指出威廉·华兹华斯的诗“这是一个美丽的夜晚,平静而自由。”他首先概述了最初和表面的冲突,那就是说话的人充满了崇拜,而他的女伴似乎没有。在诗的结尾发现的矛盾是,女孩比说话者更充满崇拜,因为她总是充满对自然的同情,而不像说话者那样,沉浸在自然中与自然和谐一致。

在他阅读Wordsworth的诗歌中,“在威斯敏斯特桥上组成,”布鲁克斯争辩说,这首诗不在其细节中提供了悖论,但在演讲者创造的情况下。虽然伦敦是一个人造的奇迹,但在许多方面,在反对自然中,扬声器不将伦敦视为机械和人造景观,而是作为完全由自然组成的景观。自伦敦是由人创造的,人类是自然的一部分,因此伦敦是大自然的一部分。这就是这个原因让发言者有机会评论伦敦的美丽,因为他将成为一种自然现象,而且,随着布鲁克斯的指出,可以致电房屋“睡觉”而不是“死亡”,因为他们也有所实现生命的自然火花,由建立它们的男人授予他们。

布鲁克斯在文章的结尾朗读了约翰·多恩(John Donne)的诗歌《圣徒化》(The Canonization),这首诗使用了一个悖论作为其潜在的隐喻。多恩用一个充满争议的宗教术语来形容说话人的肉体之爱是圣洁的,他有效地论证了拒绝物质世界并退回到彼此的世界,这对恋人是被封为圣徒的合适人选。这似乎是对爱情和宗教的戏仿,但实际上它将两者结合起来,将不太可能的情况配对,并展示它们所产生的复杂意义。布鲁克斯还指出了诗中次要的矛盾:爱的同时性和单一性,以及形而上诗歌中“死”的双重和矛盾意义(这里既指性的结合也指字面上的死亡)。他认为,这几种意义在任何语言中都不可能以适当的深度和情感来表达,除非是悖论的语言。类似的悖论也出现在莎士比亚的《罗密欧与朱丽叶》中,朱丽叶说:“因为圣人有朝圣者的手可以触摸的手,而手掌对手掌就是神圣的帕默之吻。”在40年代和50年代,布鲁克斯在科学方面的同时代人将大学的科学课程重新整理成法典学科。然而,对英语的研究仍然没有那么明确。通过将文学作品与其作者和读者分开,并将其视为一种自给自足的人工制品来考察,来证明科学时代的文学是正确的,这成为了新批评运动的一个目标。然而,在布鲁克斯运用悖论作为分析工具的过程中,他发展了一种逻辑案例作为一种具有强烈情感的文学手法。他在《悖论的语言》中对“圣典化”的解读,在这本书中,悖论成为表达神圣与世俗之爱的复杂思想的中心,为这种发展提供了一个例子。

讽刺

虽然悖论和讽刺作为阅读诗歌的新关键工具经常被混淆,但它们是独立的批量设备。讽刺是布鲁克斯的“上下文的明显翘曲”,而悖论后来被称为“涉及对立的特殊资格。”讽刺用作文本中的存在 - 覆盖构成诗歌的周围词的上下文。只有2 + 2 = 4等句子才有讽刺意味;大多数其他陈述都是他们直接上下文的牺牲品,并被其改变(以此为例,以下笑话。“一个女人走进酒吧并要求一个双重的。侍酒者给了她。”最后的说法在别处完全可以接受,在笑话中的上下文转变为innuendo)从中效果。讽刺是验证诗歌的关键,因为任何陈述的测试从上下文中增长 - 验证了在诗歌的上下文中检查了陈述并确定是否适合该上下文的声明。

然而,悖论对诗歌的结构和存在至关重要。在悖论的语言(锻造瓮)布鲁克斯表明,悖论对诗意的意义如此必不可少的悖论与诗歌几乎相同。据新评论家彼得·莱默塞尔(Leroy Searle),Brooks的使用悖论强调了形式和内容之间的不确定线。“诗歌的形式独特地体现了它的意义”和诗歌的语言“影响对立面或违背的和解。”虽然诗歌中的讽刺功能,但悖论通常是指诗的意义和结构,因此包括讽刺。这种对立或违背的存在以及其和解是诗歌和诗歌的含义。

批评

R.S.起重机,在他的论文中,“清洁布鲁克斯的批判性宗教信仰”,强烈反对布鲁克斯的悖论中心。对于一个,布鲁克斯认为诗歌的结构是悖论,忽略了诗人带给他们诗歌的想象力和权力的另一个微妙之处。布鲁克斯只是相信“”想象力“揭示了对相反或不和谐的品质的平衡或和解。”在靠在悖论的拐杖上,只讨论了诗歌可以揭示的真相,并对它可以给予的乐趣讲话。此外,通过将诗歌定义为独特的悖论结构,布鲁克斯忽视了日常谈话和话语中悖论的力量,包括科学话语,布鲁克斯声称的诗歌被迫反对诗歌。起重机声称,使用Brooks的诗歌的定义,现代历史中最强大的矛盾诗是爱因斯坦的公式E = MC2,这是一个深刻的悖论,而且能源是相同的。悖论(和讽刺)的中心地位的论点成为了一个减少广告荒谬(拉丁语“减少因此,对文学分析无效(或至少是无效的)。



类别:语言学俄罗斯乌克兰比分直播新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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